新泰市莲花山旅游景区栈道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旅游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旅游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198
2.2本项目建设地点:新泰市莲花山景区。
规模:栈道分混凝土栈道、木栈道两种结构形式,其中混凝土栈道的长度为364.5米,木栈道的长度为965.3米。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115076.1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内有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工程业绩。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具)、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本年度的进鲁备案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壹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承担过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工程业绩。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省外企业进鲁备案证、类似业绩合同、法人授权书及相关有效身份证件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市旅游开发公司
地址:新泰市府前街28号
邮编:271200
联系人:刘科长
电话:1876988977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
邮编:271000
联系人:刘志伟
电话:15275488876
传真:0538-8669079
电子邮件:lczhb5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青年路支行
账号:37001697408050153378
发布人:泰安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17时25分0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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