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江南滨江公园(乌江段)雕塑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5]5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园林绿化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涪陵区江南滨江公园(乌江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增加人物雕像及其他艺术雕像等文件元素。容包括人物情景雕塑、老城记忆序言、老城地图、老城记忆之黔靖街3D地画及老城记忆之枳城拾旧艺术墙。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2万元。
2.3工程招标范围:涪陵区江南滨江公园(乌江段)雕塑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涪陵区江南滨江公园(乌江段)雕塑工程报价表上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要求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雕塑设计、施工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3-7230610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3-72218867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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