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岭市莲花湖湿地恢复工程三期项目已由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铁岭市莲花湖湿地恢复工程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投资【2013】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铁岭湿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铁岭莲花湿地公园-曲院荷风绿化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铁岭莲花湿地公园-曲院荷风绿化景观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
2.3招标范围:景观亭、塔、雕塑、喷泉等设施施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合同段,兼投兼中
2.5资金来源:自筹
2.6工期要求: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25日共计30日历天
2.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03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额3万元每合同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11月01日-2015年11月05日,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陆网上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代理公司收取500元,软件平台提供商收取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网上,投标人指定栏目,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在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铁岭湿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新城区
联系电话:024-74998735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
邮编:110006
开户银行:建行辽宁省沈阳融汇支行
账号:21001370008052518656
联系人:范洛嘉张晓旭
电话:024-83733447
传真:024-83733837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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