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规划七路道路两侧绿化带项目工程已由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办公会议纪要〔2015〕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系规划七路道路两侧绿化带项目,该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安镇;道路两侧扩宽1.5m绿化带,道路转弯宽8米绿化带的绿化、园建、绿化给水工程等,面积约7376平方米(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4289397.01元,计划工期45日历天。施工标招标范围为市政道路两旁绿化、园建、绿化给水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来(2012年1月起)承接过单项绿化工程合同金额达500万元(含)及以上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1月4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4日8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国际创意港A栋201
地址:玉沙路中房高级公寓902房
联系人:曾工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68541508
电话:0898-68597606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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