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拟实施射阳港经济区纬三路金海大道西侧(一标段)绿化景观工程。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射阳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2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区纬三路金海大道西侧(一标段)绿化景观工程。
2.3项目地点:射阳港经济区纬三路金海大道西侧。
2.4项目内容:积土、绿化等。
2.5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530万元。
2.7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1月。
2.8工期:70天【其中:一期(2015年12月底完成)积土造型工期30天;二期(2016年3月上旬实施)绿化栽植工期40天】。
2.9质量标准:合格。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4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5盐城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参加本项工程,应具有盐城市园林管理局资质核验手续。
3.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工程款支付办法
4.1工程交工初验合格,付中标价的4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第一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和死亡苗木补栽,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第二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和死亡苗木补栽,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扣留补栽部分苗木款,待补植后满一年(成活)结清)。
4.4栽植树木两年养护期满,成活率须达100%。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10.6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评标定标方法
7.1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2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7.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
7.4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7.5确定通过评审并满足上述条件的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7.6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
8、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11日。
9、投标报名
9.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9.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9.3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9.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射阳港人民东路2号
联系人:陈立刚潘红
联系电话:0515-87756578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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