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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蔡伦大道等25条城区道路绿化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11-06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1.招标条件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拟对蔡伦大道、蒸阳北路、蒸湘南路延长段等25条城区道路绿化进行提质改造,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蔡伦大道等25条城区道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市中心城区

  2.3建设规模:蔡伦大道、蒸阳北路、蒸湘南路延长段等25条道路绿化进行提质改造,全长64.76公里。

  2.4计划投资:约104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5工期要求:12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养护要求:1年

  2.8招标范围: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划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蔡伦大道,计划投资约2100万元

  第二标段:蒸阳北路(雁栖湖桥以北),计划投资约1700万元

  第三标段:蒸湘南路延长线(南三环-南岳机场),计划投资约1900万元

  第四标段:蒸湘南路(衡州大道-南三环),计划投资约1200万元

  第五标段:衡州大道(珠晖区段)、东风北路,计划投资约1500万元

  第六标段:船山路、黄白路等20条路,计划投资约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4-9月份)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且无在建工程。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一个标段同时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每标段投标保证金暂按肆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号:4401014210004190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须注明标段)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标段)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

  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原件、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2015年4-9月份)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原件

  ⑧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原件(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⑧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经审核签认后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且已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单位限投一个标段。

  7.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均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套(中标单位不退,未中标单位无损退还)。

  7.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下午3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下午3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

  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1.其他事项说明

  蔡伦大道、蒸阳北路(雁栖湖桥以北)、蒸湘南路延长线(南三环-南岳机场)、蒸湘南路(衡州大道-南三环)衡州大道(珠晖区段)另需养护2年,费用另计,中标单位需出具履约保函,养护费用每季度支付1次。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3、联系方式

  业主: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衡阳市红湘北路96号

  联系人:曾海元

  联系方式:0734-8367409(办)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1栋2单元2103室(衡阳分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王勇18107349969

  电话:0734-3121200(衡阳分公司)0731-85139979

  传真:0734-3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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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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