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青云湖国家森林公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云湖国家森林公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匀发改复【2015】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匀市国有马鞍山林场,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都匀市青云湖国家森林公园内;(2)建设规模及内容:青云湖湖区亮化工程;(3)计划工期:90日历天;(4)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及图纸答疑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之内,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电话:0854-8228143、8222509联系人:林达;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和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件、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
8.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和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件、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2以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匀市国有马鞍山林场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550081
联系人:何工 联系人:王杰
电话:0854-8518462 电话:1800854051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网址:
电子邮件:542597049@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8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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