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通辽辽河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已经通发改投字〔2015〕5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人民政府基本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通辽市新城区辽河北岸,西北侧邻柳荫路,东北侧为新世纪大桥,西南侧为建国路大桥。
(二)建设规模:辽河文化公园总规划用地面积2296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485.83平方米,分为观演景观区、科技景观区和文化景观区。配套工程包括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地等,总投资约23586.49万元。
(三)招标范围:以方案设计为主,方案设计单位中标后将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后续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的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和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四、报名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注:投标单位报名时需递交附件一格式的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地点: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候标厅服务台协助受理登记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投标报名即为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侯标厅服务台办理招标文件的发售。(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二)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lzw.net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市人民政府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475-883986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475-618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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