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乡市人民公园修复苗木栽植工程
二、项目编号:2015JJ203
三、采购内容:修复苗木栽植工程。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管理期限: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养护二年。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单位为其缴纳有社保(社保中心出具证明),项目经理在投标报名和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不能担任其他未完工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
7、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8、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受理大厅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人民公园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82558984
代理机构: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3-3716678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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