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路东侧绿带建设项目(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四期)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5】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滨河路东侧绿带建设项目(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四期)
(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区域;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五个标段,本次对其中一、二、
三、四标段进行招标,五标段不进入本次招标。五标段招标内容:西龙路至远大路的绿化广场,面积约8800㎡,工程费用约500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建设规模:滨河路东侧绿带建设项目(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四期)位于隆平新区滨河路以东,其中:
一标段:西龙路至远大路,总长约1.9km,平均宽度20m,总面积为3.3万㎡,工程费用约1300万元;
二标段:远大路至京珠高速西辅道,总长约1.4km,平均宽度20m,总面积为2.37万㎡,工程费用约900万元;
三标段:京珠高速西辅道至红旗路,总长约2.12km,平均宽度20m,总面积为3.78万㎡,工程费用约1200万元;
四标段:红旗路至长榔路,总长约1.78km,平均宽度20m,总面积为3.05万㎡,工程费用约1300万元。
(5)招标范围:
一标段:内容包括:园路、铺装、新建土地庙(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1㎡)、新建配套服务用房(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73.69㎡)、绿化、挡墙、坐凳、台阶、龙舟构架、垃圾箱、指示牌、给排水、灌溉、亮化、电气、弱电等。
二标段:内容包括:园路、铺装、新建龙王庙(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86.3㎡)、新建戏台(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1㎡)、绿化、坐凳、龙舟构架、垃圾箱、指示牌、给排水、灌溉、亮化、电气、弱电等。
三标段:内容包括:园路、铺装、商业广场(无房屋建筑)、绿化、坐凳、垃圾箱、指示牌、给排水、亮化、电气、弱电等。
四标段:内容包括:园路、铺装、绿化、坐凳、垃圾箱、指示牌、龙舟构架、给排水、亮化、电气、弱电等。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4。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一、三、四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6)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湖南省以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前须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中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中标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如某单位在两个标段中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单位必须放弃中标金额较小的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仅保留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一标段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三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四标段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①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②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③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④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1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1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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