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解放南路郁江道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12-01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报建编号:1210302020130287

  招标备案号:12002015112107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设计[2015]11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解放南路郁江道项目二期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许可[2012]10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物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69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天津物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解放南路郁江道项目二期,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与郁江道交口东南侧,总建筑面积为195000平方米,总投资额为169500万元,立项中景观工程总投资额为185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河西区郁江道与太湖路交口东南侧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解放南路郁江道项目二期(馨竹苑)景观设计,本项目景观面积为30849.65平方米,本次招标景观工程投资额约为1850万元。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中标单位需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工作

  2.4工期要求:2016年01月09日至2016年02月19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0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霞光道翠泉别墅22号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物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阎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415-5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李津萍电话:23113632

  传真:2311363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伟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霞光道翠泉别墅22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高博电话:23922999-8008

  传真:23917486

  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分享到:
编辑:jiaoliting
有关  道路绿化 招标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凡本网注明“www.chla.com.cn”或“本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风景园林网,
  •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或"来源:www.chla.com.cn/"
  •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5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