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海屿凤凰山森林公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海屿凤凰山森林公园景观工程已由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14】117号和乐政办函【20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补助80%、自筹20%,招标人为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乐清市翁垟街道,建安费约472.65万元;招标内容为园林景观等工程,建设规模约8088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标准)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标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5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0日14:00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招标单位: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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