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44030620150079
项目名称:松白路石岩光明交界节点景观工程
工程编号:4403062015007901
招标工程名称:松白路石岩光明交界节点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宝安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姚燕清办公电话:33356176移动电话:13823586790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冯英友办公电话:27875150移动电话:27875150
计划总投资:634.71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540.802536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绿化、园建、给水、电气等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2月26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5日09:00时至截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7: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市政专业)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投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7、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8、本项日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日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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