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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路绿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12-21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永昌路绿化工程设计项目已经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苏州市时代工程咨询设计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永昌路招标类型:设计招标所属地区:相城区

  (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金额:78.43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2/21至2016/4/30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永昌路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78.4300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高级工程师(风景园林专业或相关专业)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4)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外省(市)设计单位需到苏州市行政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市承接业务资格。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通用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15/12/18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15/12/24

  上午起时间:09:00上午止时间11:30下午起时间:13:00下午止时间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请申请人于2015/12/18上午09:00至2015/12/24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5/12/2409:00,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5/12/2415:00

  7.备注:7.1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以及规划协调。

  7.2设计范围:永昌路绿化设计,绿化面积约20万平方米。

  7.3设计周期:70天

  7.4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二楼大厅做信息录入。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设计通用版本)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苏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请在苏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外省(市)设计单位需到苏州市行政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市承接业务核验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应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设计工程业绩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业主、造价、规模、质量、项目负责人等要素。

  (8)提供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设计合同)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3年承担过设计费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规模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项目(近三年是指2012年12月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上述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所报标段。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且资格核验时均需提供原件。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二、(1)原件核验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16:30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少于3家,将重新报名;超过3家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部入围。(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9.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联系人:杨富珍传真:65291497电话:0512-67016500-203

  邮编:215007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单达性别:男卡号:苏招(信)E0629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上岗卡号:苏招E0629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12/1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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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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