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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湖生态工程(景观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12-28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湖生态工程(景观绿化)施工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象湖生态工程(景观绿化)施工;

  2.2招标编号:YDZB15070;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

  2.4招标规模:绿化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5招标范围:以象湖退水闸为界限,以西区域的所有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养护期:3年;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

  3.2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不含试壹级),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一级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5企业业绩要求: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工程造价不小于60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已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程提供甲方出具的在建证明);

  3.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0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工程造价不小于30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算);

  3.7信誉要求: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8其他要求:

  3.8.1提供企业2015年1月以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8.2凡外地进郑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应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项目经理须在进郑人员名单内。

  3.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本次招标除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可联合投标外(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不允许其他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及挂靠、借用资质。

  4.报名须知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在“郑州建设信息网”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

  (7)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2015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8)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10)“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1)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证明材料(联合体提供)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17时30分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于2015年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并接受郑东新区有关部门处罚。

  8.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郑开大道1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6房

  联系人:侯莎莎、赵璞熹、侯帅军

  电话:0371-53777553、18135692973

  传真:0371-60303687

  电子邮箱:hnyd20146688@163.com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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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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