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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望城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6-01-06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望城段2016年度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由望发改投[2015]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望城段2016年度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HNZJ2016-GC-014

  2.3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大泽湖街道、金山桥街道。

  2.4规模:本招标项目主要包括三环线(金星大道至普瑞大道5.8km)两厢各60米宽范围内的绿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约6200万元(其中部分苗木主材进行政府集中统一采购方式)。

  2.5工期要求:设计周期32日历天(中标后7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施工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望城段2016年度建设工程包括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本项目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可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4.资格审查方式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

  6.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号:1901027029200058602

  6.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环城绿带望城段2016建设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环城绿带望城段2016建设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从

  2016年1月5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http://cxjsj.wangche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不署名方式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5日9:30时,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中心大楼三楼307室)。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湖南省内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设计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设计方案进行适当经济补偿,补偿办法:对评分排名第二名补偿5万元,排名第三名补偿4万元,排名第四名补偿3万元,排名第五名补偿2万元,设计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第一名放弃中标的,其方案按第二名补偿,以此类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望城区城乡建设局(http://cxjsj.wangcheng.gov.cn/)网站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大道1688号望城区行政中心主楼二楼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层

  联系人:熊昊

  电话:0731-84169657/18874711166

  传真:0731-84169656

  邮箱:67503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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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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