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LFQW14102120160112FS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沃县曲村街道风貌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曲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曲发改审批【2015】1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曲沃县曲村镇曲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和村委会自筹解决。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曲沃县曲村镇曲村中心大街。
2.2建设内容:主要改造曲村中心大街商铺外立面400米,修缮靳家祠堂257.52平米,新建20米“燮父称晋”照壁一座,照壁总高度为4.58米。
2.3项目总投资:466.5万元。
2.4计划工期:120天。
2.5招标的范围:曲沃县曲村街道风貌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商铺外立面仿古改造、修缮靳家祠堂、新建照壁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类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地址:侯马市程王东路)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提供建筑类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10)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11)所提供资料的保证书。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地址:侯马市程王东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地址:侯马市程王东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沃县曲村镇曲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曲沃县曲村镇曲村
邮编:043400
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13835721774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邮编:041000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3753739919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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