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滨海新城绿化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07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2016滨海新城绿化养护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城区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工程绿化养护面积约354890平方米
项目概算:约/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洋沙山路、洋沙山路上段、天然气厂南侧1、连岛路(沿海中线——乐海路)、西直河路(听海路——观海路)、听海路(太河南路——紫阳路)、观海路(春晓大道——西直河路)、春晓大道(观海路——沿海中线)、洋沙山风景区、明月直河、连岛路(春晓大道——乐海路)、春晓大道(紫阳路——立帽礁河)、明月路、乘海路(滨海医院——紫阳路)、乐海路(春晓大道——西直河)、乐海路(紫阳路——立帽礁河)、明月路(北段)、碧云路(观海路——听海路)、乌岩山路,五鹿山路、西直河路(永年塘河——观海路)、观海路(西直河路——太河南路)、企业退红、天然气厂北侧、服务中心西侧、听海路(春晓大道——西直河路)等绿化养护工程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绿地中的窑井盖等各类设施的管理及维护,详见绿化面积表。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约248.4230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248.4230万元
计划工期:21个月[2016年3月1(具体开始养护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至2017年11月30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入围《2014-2015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I组具有一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II组具有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III组具有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3】7号)文件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14日08:30至2016年01月19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4万元。
5.2在2016年02月06日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02月06日14:30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在[2016年2月7日14时30分]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2016年2月7日14时30分]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5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17日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否决性条款相关内容包括:行贿记录、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处罚等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2未在规定时间从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投标资格。
9、评标办法:确认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对合格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有效性作出准确判断,按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确定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或者有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制评审、还评资信标,将投标人各自技术标、资信标按权重合计得分,从高到低取3至7家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有效性作出准确判断,按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确定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诚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500号太平洋国际大厦1910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李小兰
电话:13586904928
传真:86830765
电子邮件:nbcygczj@163.com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城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
邮编:315800
联系人:贺工
电话:0574-8678822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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