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6-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狮湖环湖景观工程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6]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简况:本工程包括景观(包括广场、园路、出入口、小品、构筑物等)、绿化苗木、护岸及水体、道路、土方挖填及外运、室外给排水及照明、预埋管线、园林建筑(休闲构筑物1#、2#、3#)、公厕、管理用房、红砖水岸餐饮建筑、农耕茶苑1#、2#、3#、游船管理用房、安装等工程;房屋总建筑面积3812平米。最大单跨长度30米,总长138米长的钢箱梁人行桥,桥梁宽度为4.3米。
2.2建设地点:浦江县金狮湖环湖周边
2.3施工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1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5年10月、11月、12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被拟派项目负责人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购领招标文件
4.1网上售标时间、网址:
4.1.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9时至2016年2月2日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4.1.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交易席位费500元,辅助评标软件使用费100元/次,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6年2月3日9时30分前汇至下列指定帐户: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项目帐号:381867577913。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0时30分,地点为: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资格审查及评标辅助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将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金狮社区
邮编:3222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9-89386636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68号云裳公寓一幢二楼
邮编:310004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634108918
传真:0571-85091607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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