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园樱花路、银杏路、紫薇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21601180102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循环经济园樱花路、银杏路、紫薇路绿化工程已经沭阳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循环经济园樱花路、银杏路、紫薇路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公开招标申请。
一、工程概况:
1、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
2、工程地点:循环经济园区(扎下镇)
3、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工程的预算价为1212.0604万元,最高限价为1115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7、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绿化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半年后经复验,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满一年整,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满两年经终验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已付工程款,付至工程决算价的80%;第三年内按审计决算价付清工程余款。
二、标段名称及招标内容:
循环经济园樱花路、银杏路、紫薇路绿化工程:樱花路、银杏路(东段)、紫薇路绿化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答辩、市场信用评价和项目负责人业绩6个方面计分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中级园林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需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5年7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保险、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委托人养老保险合同内容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5.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6、其他条件:
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6.4.1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6.4.2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6.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7日17时30分;
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tb.com)。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七、其他: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2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网上招投标以缴纳码方式提交保证金,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现金除外)的方式将本项目所需要保证金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帐用途填写保证金缴纳码)。并在开标前,携带缴纳码和转账凭证到银行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的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的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招标人。
附:沭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号:32001777240059222666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0527-83100015
八、联系方式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0527-83553346。
九、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50601365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入库电话为:0527-89985029(采购类入库);0527-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招标人名称: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1510524967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学玲联系电话:15371362089
地址:沭阳县沭城镇常州路2号老沭城镇大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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