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金月生态环境停车场项目设计已由南岳区发改局以岳发改【2016】10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业主为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岳金月生态环境停车场项目设计。
1.2建设地点:南岳区。
1.3建设规模及概况:设计范围为南岳南城区东南侧区域,包括A、B、C三个地块,地块A指黄金路以南、高速连接线以西的区域,面积约4.2公顷。地块B禹王南路以西、黄金路以南、高速连接线以东的区域,面积约12.7公顷。地块C指金月河两侧的区域,面积约6.2公顷。具体范围见规划红线图。设计费概算总额约为380万元。
1.4设计周期:90日历天
(1)方案设计深化阶段:合同生效后40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定后20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为一个标段;
1.7招标范围:本项目A地块的规划设计;B、C地块的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的服务工作,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驻守工地的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设计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景观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5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须承担过1个与不少于本项目规模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3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学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南岳行政区域內投标人以招标代理公司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为准,查询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投标,查询不合格的单位拒绝其投标,南岳区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报名当月由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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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采用建市【2008】63号文中的“排序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现场踏勘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照原件和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在证照核验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
⑤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⑥类似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⑦南岳区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报名当月由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2招标文件每套8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本项目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会和现场答疑交流会,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补偿10万元,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补偿8万元,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收款单位:衡阳市南岳区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南岳支行
帐号:43001570564052500900
7.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午17:00以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7.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7.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南岳金月生态环境停车场项目设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以下网站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十、行政监督:本项目接受南岳区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电话:13365885189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长丰大道33号科技局3楼
联系人:禹先生电话:1800734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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