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HYZX01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北海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已经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5]3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化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一标段:长春市北海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勘察;
二标段:长春市北海公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对本项目的景观、小品、铺装工程、园路、管理建筑及游览休憩建筑、公厕等进行岩土勘察测量工作;
二标段:对本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全部工作;
2.3建设规模:规划总占地面积24.64公顷,新建绿化用地面积20.73公顷,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3.65公顷,管理建筑及游览、休憩建筑占地面积0.07公顷;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东至北海公园一期,西至仙台大街,南至北海路,北至珠海路;
2.5服务周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2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外省企业需在开标前办理完入吉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勘察负责人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7日9:30时,地点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化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4268号
联系人:张斯博
联系电话:0431-89343488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系人:李群
联系电话:0431-89618211-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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