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森林乐园一期局部空置区域苗木补植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28#东区建招公字【2016】009号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森林乐园一期局部空置区域苗木补植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区财政统筹安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森林乐园一期局部空置区域苗木补植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耿井水库以南、五干渠以北、西一路以东、耿井水库沉沙池以西;
工程规模:补植乔木约14684棵、灌木及地被29044平方米,增加停车场1851平方米及给水工程;
计划投资:施工:250.479486万元,监理:8万元;
计划工期:75天;
10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建筑垃圾;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东营市外市政企业需提供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外地施工园林企业应取得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东营市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备案登记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1、参与投标工程施工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市政资质证书副本、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东营市及东营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市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资质备案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2、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关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区政府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大众日报社1楼106
邮编:257091邮编:257091
联系人:梅先生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3356621267电话:0546-8017166
电子邮件:dyslly@126.com电子邮件:sdygzdd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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