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马颊河湿地公园湖东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乐县马颊河湿地公园湖东区绿化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乐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LHPYSG2016-0011
2、工程名称:南乐县马颊河湿地公园湖东区绿化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4、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6、投资计划:总投资约450万元
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贰级及其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贰级及其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后审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贰级及其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法人、项目经理;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前有效);2013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2月2日至2月8日(北京时间)登陆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六、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及资信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资信金: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从公司基本户应缴纳工程资信保证金(不计利息);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开标后,未中标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或按有关规定办理,中标单位待项目竣工后无质量问题退还。(打款时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因款项不明的后果投标人自负)。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南乐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16-453101040001107
开户行:农行濮阳市南乐县支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林业局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8392712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39303555、0393-691900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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