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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房湾湿地核心区水体景观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6-02-19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睢宁润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睢宁县房湾湿地核心区水体景观及黄河东西闸湿地已经睢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2016年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睢宁县房湾湿地核心区水体景观及黄河东西闸湿地

  (2)工程地点:睢宁北部古黄河房湾湿地核心区,西起刘庄桥,东至房湾桥,全长约3.7公里;黄河东西闸湿地,西起S251省道,东至古魏路,全长约1.9公里;324省道南坡;房湾湿地西侧;高党村北侧至324省道

  (3)工程规模:房湾湿地核心区,面积209.7公顷,河道最窄80米,最宽600余米,3个岛景观绿化面积分别约为4.5万平方米、4.5万平方米、8万平方米,及约10万平方米绿化景观;黄河东西闸湿地全长1.9公里,宽约280米;324省道南坡约4公里长100-200米宽大地景观;高党村北侧至324省道旅游休闲农业观光工程;房湾湿地西侧万亩果园。投资额:50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睢宁县房湾湿地核心区水体景观绿化工程、黄河东西闸1.9公里湿地、324省道南坡约4公里长100-200米宽大地景观、高党村北侧至324省道旅游休闲农业观光工程、房湾湿地西侧万亩果园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工程完工。该项目绿化工程分为四大块:房湾湿地核心区水体景观、黄河东西闸湿地、324省道南坡约4公里长100-200米宽大地景观、高党村北侧至324省道旅游休闲农业观光工程、房湾湿地西侧万亩果园,包括景观,铺装工程、生态护坡、绿化苗木种植及养护工程等。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等EPC总承包

  (6)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5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园林绿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4)拟选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下载打印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经查询本单位无行贿受贿的方可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8)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取得睢宁县住建局信管科出具的《信用核查证明》。若中标人备案时信用分值未达到标准或未准时取得《信用核查证明》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社保部门出具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含单位社保编号、个人社保编号、个人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缴费月数、缴费金额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电汇凭证原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拾万元。

  名称: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09010130000009412

  开户行:睢宁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行号:320303400019

  联系电话:0516-88385087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发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确认无异议后,由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办理退款手续,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5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

  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5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02月29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于2016年03月2日上午09:00前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3家及以上,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1.其他:

  (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

  (2)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各投标单位结合本工程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一同阅看。

  (4)中标单位不补偿,前三名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名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给予每家1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5)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林业、观赏园艺、植保、园林、园艺。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未提供的视作资格预审不合格。

  12.招标人地址:睢宁县永康路联系人:马工

  电话:0516-6805959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联系人:黄工

  电话:025-86630962传真:025-833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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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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