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园林景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沈阳市浑南区园林景观PPP项目,已经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进行建设,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沈阳浑南新城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和沈阳沈抚新城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投标人。项目已具备PPP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园林景观PPP项目
2.2项目编号:DL(Z)2016-0011
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城市规划区东南部,由国家大学科技城及沈抚新城两部分构成。
国家大学科技城养护主要包含:
莫子山公园养护、扫保、治安;白塔公园养护、扫保、治安;沈抚运河养护、扫保、治安;白塔河养护、扫保、治安;中央公园及地下停车场养护、扫保、治安;中央公园喷泉养护;智慧大街养护;沈营大街养护;沈中大街养护;有轨电车草坪养护;三环辅道养护;智慧一街至智慧四街;桃仙街;沈本大街;白塔河二路;全运路;全运三路;全运五路;莫子山路;新运河路;创新路;创新一路;创新二路;宏运路;白塔河路;大学城内公园电改及广场维修工程;河道清淤等。
沈抚新城养护规模明细表主要包含:
沈抚绿化养护,养护范围:沈棋路、东高线、滨河西路、滨河东路、沈北大道、园东一街、沈通线、伯官大街、香堤路、三号线、望滨回迁楼四周、中水回迁楼四周、沈抚大道、榆园南路、汪双线、沈抚二号线、棋高路、中心路、三环节点、四环节点、东陵路节点、东李线节点、白沙河中段。
2.4总投资金额:约150000万元(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2.5运营期:10年。
2.6合作形式:
确定本项目中标人后,采购人(即建设单位)与中标人进入磋商阶段,双方于磋商后签订《PPP项目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即建设单位)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SPV公司(即特殊目的公司),并由该SPV公司具体运营本PPP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3.3近5年内具有2个或以上种植养护项目;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5家;
3.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全部成员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法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7:0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1楼106室)
5.3报名时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4只有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申请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证书;(6)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7)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8)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浑南区检察院预防科(联系电话:84826706、84826707)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9)本公告第3.3条对投标人或联合体相关要求的书面证实材料(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经密封后请于2016年3月11日下午13:30送达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2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后续招标采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shenyang.gov.cn/syzfcgweb/)上的区县级政府采购网浑南区政府采购网栏目中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浑南新城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沈阳沈抚新城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联系人:谢明呈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媛、董珊
联系电话:024-25158333转8130、8131
传真:024-25840581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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