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复州湾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复州湾街道裴屯村废弃矿坑生态恢复治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ZQ2015-2147
二、采购内容:总体绿化面积为5.83万平方米。包括种植植物、回填种植土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三、采购预算价:701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至今)有类似业绩,无不良记录;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招投标IC卡,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截至报名前6个月(2015年8月至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有效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
1、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且相关材料网上可查,如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2、外埠企业须在开标前办理完成入辽备案手续;
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辽住建[2016]2号文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年2月24日-2016年3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6:00,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发售(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5.164.37:9006/tzhy/)进行注册,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原件(至报名当月前6个月、社保中心出具且网上可查)、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项目负责人园林招投标IC卡原件、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原件(至报名当月前6个月、社保中心出具且网上可查)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3月15日9:00——9:30时(北京时间),炮台镇鲍鱼岛村普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一楼交易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3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炮台镇鲍鱼岛村普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一楼交易大厅)。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复州湾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电话:0411—83186858
传真:0411—83186817
联系人:关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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