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森林公园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森林公园,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森林公园,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森林公园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郑州市森林公园;
2.3工程概况:
郑州市森林公园作为郑东新区龙湖区域生态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其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区域景观效果的作用,同时结合龙湖凤山工程建设和森林公园现状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本次升级改造面积约113万平米,在郑州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理念的基础上,吸收国内外优秀森林公园的先进设计、建设和管理经验,将其打造成具有国内中部独具特色的森林公园。
2.4招标范围:森林公园113万平米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局部)、初步设计(凤山除外)、施工图设计(凤山除外)、施工总承包及三年养护管理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养护管理达到郑东新区相关规定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1-6号山体及相邻绿化地范围,绿化面积约376000平方。
第二标段:森林公园范围内北三环以北,龙湖中环路和内环路之间的部分(凤山除外),绿化面积约353000平米。
第三标段:森林公园区域其他范围,包括龙湖外环路以西、北三环以南部分,绿化面积约384000平米。
注:本项目各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3.3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不含试壹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是下列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之一且没有正在设计(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如是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之一,报名时须予以书面声明);
3.4.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在正在设计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不含临时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壹级项目经理资格,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5企业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园林绿化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具有上述类别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设计业绩和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6.1项目经理业绩需满足下列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之一;
3.6.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园林绿化类单项工程造价不小于5000万元的设计业绩(报名时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合同中需体现工程造价和设计负责人姓名,若不能体现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园林绿化类单项工程造价不小于5000万元的施工业绩【报名时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或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合同中需体现工程造价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3.7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且上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8其他要求
(1)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9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本次招标除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外,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4.1.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1.5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证书)、职称证书,没有在正在设计(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6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没有在正在设计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7拟派施工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8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
4.1.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11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1款应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网上报名: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下午18:0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和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本项目工程款支付采用“分单位支付”的方式,即绿化种植单位工程费用在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60%;园建等其他单位工程费用按每季度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50%支付,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0%;养护期满二年,付至工程结算价的80%,三年养护期满并验收移交,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森林公园
招标代理: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371-86103586
传真:0371-86103586
招标人:郑州市森林公园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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