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一医南院屋顶花园绿化工程项目已由荆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荆发改社会[201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市文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苗木种植及养护。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即2016年4月1日—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若提供虚假证件,视为废标);
3.3近3年(2013年2月1日—2016年2月1日),投标人必须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园林景观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若提供虚假合同,视为废标);
3.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近3年(2013年2月1日—2016年2月1日),必须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资质证书及合同原件,若提供虚假证件及合同,视为废标);
3.5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若提供虚假证件,视为废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标准如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4.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若提供虚假证件,视为废标);
4.3近3年(2013年2月1日—2016年2月1日),投标人必须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若提供虚假合同,视为废标);
4.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近3年(2013年2月1日—2016年2月1日),必须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资质证书及合同原件,若提供虚假证件及合同,视为废标);
4.5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若提供虚假证件,视为废标);
4.6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配置齐全,证件合法有效;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6日8时至2016年3月1日17时,登录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CA卡报名,进入下载专区,锁定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9时00分,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荆门市海慧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9时00分(以汇入指定银行入账回单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到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即收款人: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海慧支行账号570401040005647;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执行网上确认和网上退付。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需登录公共资源交易中网,插入CA认证卡,进入“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根据各自单位报名情况,进行保证金确认,在确认时,投标人须认真填写缴纳保证金时间、保证金数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不得漏项),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不进行网上确认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文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168号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53号(市政府南)
联系人:周传发联系人:李艳丽
电话:13908699691电话:15908666733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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