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皖L-03160611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砀山县桐木路两段绿化工程
2、招标人: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砀山县境内。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
3、工程规模:砀山县桐木路两段、名城路、住建局边角绿化工程等,具体规模详见图纸及清单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工期:50日历天。
6、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
(3)、拟派项目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授权委托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期间的生产经营状态,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取消的状态,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6)投标人近三年内(开标当日前推三年)不得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方面的不良行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开标当日前推三年)不得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方面的不良行为,否则将取消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9)投标人不得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不得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投标人近三年内(开标当日前推三年)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否则将取消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如投标人违反以上所述(5)至(10)项内容参与投标,除给予各项中规定的处罚外,限制投标人在本地区一至三年的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西头开标一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17日14时00分—15时0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1、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P>
2、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3、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砀郡路
联系人:王宗伟
电话:13705578191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永
联系电话:13965344441
办公地址:梨都华庭20栋306室
八、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9房间
招标人: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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