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DHXPZB2016-SJ02的霞浦县三河流域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景观设计招标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审批〔2016〕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政府出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霞浦县三河流域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景观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霞浦县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霞浦县城区,总面积37.1公顷总投资1亿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4.2.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2.5.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的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6年03月14日至2016年03月20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6层603室A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含设计有关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DHXPZB2016-SJ02”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收款收据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最高限价约为225万元。
8.2.中标人的设计方案,按中标价计取后,招标人不再另行给予设计补偿和奖励;
未中标方案的投标单位给予补偿,排名第二名投标单位补偿25万元和第三名的投标单位补偿20万元。
9.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松城镇国土局楼内;
电话:0593-8883555、13959370118,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6层603室A间;
电话:0591-87814113、18059378959联系人:贺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帐号:9060410010010000148811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电话:0593-888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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