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滨海大道生态城段(K30+708—K43+215)绿化景观修复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C-C0216003003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滨海大道生态城段(K30+708—K43+215)绿化景观修复提升工程已由唐山湾生态城经济发展局以唐山湾城经发审【2016】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唐山曹妃甸滨海大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曹妃甸滨海大道生态城段(K30+708—K43+215)绿化景观修复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湾生态城(小青河大桥至新港大道)段,绿化总面积为174000平方米,含路中央隔离带绿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绿化、非机动车外侧绿化以及对K39+730—K43+215路缘石全部更换和对K30+708—K39+730路缘石进行修复等。
2.2招标内容
本工程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绿化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在15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5外埠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办理进冀备案登记手续。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监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至2016年3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报名。
5.2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法人章):A.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为本单位员工)D.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E.业绩证明材料F.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原件(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经审查合格后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一交易厅(3018室)。
6.2逾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仅同时在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唐山湾生态城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滨海大道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1407
邮编:063000
联系人:占永利
电话:0315-3203959、15133920360
传真:0315-320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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