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华山山体断面植被恢复种植工程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审批[2016]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市九华山
2.2规模:山体断面植被恢复9472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20日,总工期3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投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报名材料一份在承德市南营子大街永兴写字楼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报名无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承德市东兴路7号)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特别提示
6.1投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施工备案证明的办理(请在公告期间联系相关部门以免耽误相关材料办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此概不负责。
6.2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请在公告期间联系相关部门办理)。
6.3在招标人本次组织同时开标的两个项目中,一家投标单位可对两个项目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一旦在其中一个项目中标,将不再参与另一项目的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邮编:067000
联系人:贾晓辉
电话:0314-2152679、189328983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邮编:067000
联系人:霍艳峰
电话:0314-2072989、13323146683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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