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GJZ2016J-LX10-01、02
一.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北区北湖公园长岛区域还林工程已由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北区北湖公园长岛区域还林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长春高新北区北湖公园长岛区域还林工程施工,项目位于高新北区北湖公园长岛区域与伊通河之间;包括种植面积约57公顷,约27万棵树苗,附带两年养护期。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长春高新北区北湖公园长岛区域还林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绿化及养护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以落实。
2.6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新北区北湖公园长岛区域与伊通河之间。
2.7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28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企业有关备案证明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2套);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各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分别报名,只能一个标段中取得中标。
4.2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整,售出不退。
4.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4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51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星大厦22楼
联系人:贾仲宇
招标公司: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950号西安花园1栋4门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7821231、1380431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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