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零河生态湿地景观建设工程五标段(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盘锦市螃蟹沟(六零河)生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发【2016】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政府对上争取资金和政府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六零河生态湿地景观建设工程五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南林丰路—隆盛北街)。
2.2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场地铺装、电施、水施、建施、环施、绿化等工程。
2.3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013.9万元。
2.4工期要求:2016年5月10日开工至2016年6月13日竣工,计划工期35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项目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管理人(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2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日下午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27号
邮编:124010 邮编:125002
联系人:赵在利 联系人:王亮
电话:0427-2660676 电话:13904290901
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号:425010100100007091
行号:309232015217
联系人:高原电话:0427-2835656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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