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关于合欢枯萎病的若干认知

http://www.chla.com.cn 2016-07-11 来源:花卉报 作者:蒋三登 发表评论(0)

  如何防治

  对于合欢枯萎病必须转变“重治轻防”的防治观念,从传统的专注于病后“末端”防治模式向发病、感病、传病的“源头”防控路径转变,把合欢枯萎病科学防控的重心前移到种前和种时施工的“起跑线”。

  在现实中,我们曾不止一地一处发现,同样的树苗,同样的种植施工流程,同样的后期养护管理,同样的外部生长环境,当大多数合欢树纷纷枯萎、相继死亡时,却仍有少数甚至个别的植株得以存活,甚至活得很健康、很持久。对这样不同寻常的“个体差异”,我们有着太多忽略,甚至视而不见。

  如果从这样顽强生存的母体(株)中采种扩繁,从源头让这些具有先天抗病优势的合欢树苗发力,使之育苗规模化、种植常态化,供应绿化建设,何愁合欢枯萎病不治不控?尽管这比起寄希望于“药到病除”、“立竿见影”的药物防治(实际上植病领域这样“重治轻防”甚至“只治不防”短期行为的“希望”结果往往是“失望”)要假以时日,但在目前尚无实验室遗传工程培育抗病品种成果时,这种现场比对、就地取材、实地选优应该是很有前途的。

  “优育”当以“优生”为基础,没有健康的颉抗性、针对性强的种苗必将留下有菌必病的隐患,这是科学防控合欢枯萎病技术路径的首选。“治病先治种”,苗健树才壮,这是“源头”治理之一。

  土壤是除水生植物、气生植物、寄生植物之外绝大多数陆生植物生存的载体和营养之源。

  合欢对土壤环境的要求并不高,但目前在城市环境要找到与它相适宜的净土、活土、熟土、通透土却很难。

  当下,城市绿地植物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化,植物赖以健康生存的土、水、气、温、养(营养肥料)、菌(有益喜氧微生物)六要素越来越苛劣,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植物的“亚健康”状态,衰弱濒死状态,“小老头”树状态,达不到固有生理年限的短命夭折状态,比比皆是。各类绿地树木的更新频率越来越高,这一切无不与树木载体———土壤退化息息相关。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固然很有道理,但如果仅仅是一张烂皮,患病、重症、斑秃之皮,附着其上的“毛发”多灾多难、孱弱多病也就不足为奇。实际上,合欢枯萎病近20多年来发生越来越普遍,危害越来越严重,与城市环境越来越恶化,对绿地和植物的“胁迫”有增无减是基本同步的,因此合欢枯萎病必须“治病先治土”。这是“源头”治理之二。

  合欢枯萎病的病源根本是土,病原菌是习居土壤微生物尖孢镰刀菌。合欢树大到种植环境,小到种植树穴,使土壤得以净化,无病原菌生存,这既是合欢枯萎病“源头”治理,更是绿化种植施工业态的“过程”防治,因此“治病也必须先治种”。

  如何净化?主要是“三消毒”:树穴消毒、土壤消毒、树苗根系消毒(如果是苗圃育苗还应加上种子消毒)。

  以下药剂对防控合欢枯萎病在土壤处理方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供试用参考:

  1.40%多菌灵胶悬剂400至800倍稀液(树穴浇灌、根系蘸泥浆);

  2.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200至500倍稀液(树穴浇灌、根系蘸泥浆);

  3.70%恶霉灵可湿性粉剂200至400倍稀液(土菌消浇灌、根系蘸泥浆);

  4.50%克菌丹可湿性粉剂300至500倍稀液(土菌消浇灌、根系蘸泥浆);

  5.50%代森铵可湿性粉剂400至500倍稀液(树穴浇灌、根系蘸泥浆);

  6.65%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9克+70%五氯硝基苯粉剂9克+干细土15至20千克均匀混配(树穴撒施);

  7.70%敌克松原粉0.25至0.5千克+干细土10至20千克均匀混配(树穴撒施)40%甲醛100倍稀液,按50毫升/每平方米,种树前10至14天浇施于树穴土壤中,塑膜覆盖5至7天;

  8.合欢种植后发病前或初发病时,比较适用的药剂是25%苯来特200至400倍稀液浇灌。

  这些具体的防控措施,使用时要因地因时因树制宜。

  在园林绿化领域,因土传习居有害微生物引发的植物病害,除合欢枯萎病外还有许多,如紫荆枯萎病、黄栌枯萎病、唐菖蒲枯萎病、香石竹枯萎病,甚至单子叶草本的早熟禾绵霉枯萎病……有些虽然不都是尖孢镰刀菌引起,如柳树细菌性枯萎病,樱花、毛白杨、月季、玫瑰、苹果树等根癌肿瘤病,但也多是土壤有害微生物所为。所以,在诊断判别许多植物病害时,不论是侵染的传染性病害抑或是非侵染的生理性病害,循守“地面问题看地下,地下问题看根系,根系问题看土壤”是很有道理且十分有效的。

分享到:
编辑:lianqi
有关  合欢 枯萎病 植物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凡本网注明“www.chla.com.cn”或“本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风景园林网,
  •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或"来源:www.chla.com.cn/"
  •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5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