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但近几十年来,由于栖息地的碎片化、过度猎杀、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中国也成为生物多样性丧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日益严峻,专家呼吁,应尽快制定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以保护我国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10月23日下午,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建议稿)》起草研讨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中国绿发会法律部主任王文勇、武汉大学教授秦天宝等出席了该研讨会。
“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涉及生物安全、未来物种的入侵、遗传资源的获取与分享和以保护地为主的生物多样性领域这四个方面。”秦天宝强调,目前就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来看,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生物多样性,管理的模式较分散。
针对立法必要性,秦天宝教授表示,我们国家缺乏综合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而且现有的法律没有考虑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忽略了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生态系统的内在关联,所以可以简单得出一个结论,对生物多样性,我们国家有保护,但是我们没有整体系统的法律保护。
“生物多样性立法是可行的。”秦天宝强调,“国外已经有大量的立法实例、经验,起草的背景主要内容都可以为我们国家起草立法提供很好的借鉴、奠定很好的基础;国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提供重要的支持;其他领域以及地方性立法给国家立法综合性立法奠定一个很好的基础。”
与会专家还就我国国情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必要性、我国的生物多样性立法的空间以及立法的定位、适用的范围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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