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机场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查验泰国入境旅客行李时,发现一名旅客携带大量带土植物。经工作人员现场初步鉴定,该批大量带土植物为万带兰花4株、兜兰属植物14株及花叶芋属植物43株。其中,兜兰属植物为位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内的濒危物种,万带兰花为CITES附录II内的濒危物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上截获物属于“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由于土壤中经常隐藏多种危害农作物和动物的有害生物,特别是土传病害的病原微生物、线虫和休眠虫态,所以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禁止土壤进境。
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为防止植物有害生物传入并履行保护物种资源的国际义务,携带、邮寄濒危野生植物进境的,应依法事先向农林部门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濒危物种管理部门签发的允许进口证明书。由于该旅客未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福州机场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已对上述植物作截留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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