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十件大事”日前评出。入选大事参考了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影响力和公众关注程度。
十件大事包括: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审议通过;2.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大熊猫、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3.中国禁止象牙贸易确定时间表;4.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迎来60周年;5.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形成;6.中国首次当选CITES公约缔约方大会副主席国;7.亚洲赏鸟博览会在中国首次举办;8.七部门联合行动全国“清网”打击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9.我国首次同时放归2只大熊猫;10.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引发高度关注。
2014年至今,“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通过总结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当年取得的重大成就和进展,回顾引发全社会对自然保护高度关注的焦点事件,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促进中国自然保护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过广泛征集、专家初审、网络投票、评审会讨论等过程,评选结果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
“2016年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由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中国绿色时报社联合开展。
2016年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十件大事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审议通过
7月2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次修订由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提出,于2013年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同年启动相关修订工作。修订期间,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会同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等有关部门,赴全国各地进行调研、组织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7月2日表决通过。
与1988年出台的原法相比,新法最大变化将“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保护方针调整为“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并着重围绕“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三个方面,对法律条款进行修订。新法新增栖息地、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抢救性遗传资源、标识、野生动物广告网络交易等内容。
2.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大熊猫、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
1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在此次会议上获审议通过。
会议指出,开展大熊猫和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有利于增强大熊猫、东北虎豹栖息地的联通性、协调性、完整性,推动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实现种群稳定繁衍。要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公园建设和保护地体系完善,在统一规范管理、建立财政保障、明确产权归属、完善法律制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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