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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工程计价及相关行业的影响

http://www.chla.com.cn 2017-04-11 来源:《工程造价管理》杂志 作者: 发表评论(0)

  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建筑业等诸多行业实行增值税计税。对于“营改增”后,新的税制对建筑业及相关行业影响相对较大。今天,我们就看探讨下对相关行业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1.对工程计价的影响

  (1)计算方式上发生了变化

  营业税是在包含全部“进项税”的工程造价的基础上乘以营业税率即可得出,在签订合同时就基本可以确定营业税应缴纳税额,其与工程实际成本无关。

  而在增值税下,工程计价体系只能计算出“销项税”额,而“进项税”额是通过企业会计体系统计得到的。应纳税额是把工程计价得到的“销项税”减去企业会计累积的“进项税”,把工程计价体系(预算值)与企业会计体系(实际值)产生了关联。

  (2)应纳税额是不确定的

  由于进项税环节是实际成本,在计价体系下是无法预先确定的,只有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才能确定。

  在营业税下工程造价相同的工程,因其所含进项税的要素占比不同,会导致进项税额的很大差异,进而使应纳税额出现很大差异。所以说应纳税额具有不确定性。对于一般常见的民用建筑工程而言,税改后应纳税额变化并不大。但对于一些专业工程而言,如大型土石方工程、单独装饰工程、专业安装工程等,就会出现应纳税额过高或出现负值的情况,这些情况应特别注意。

  2.对施工企业的影响

  建设工程的税赋,无论是营业税还是增值税,从来都是投资人(建设方)支付的。在营业税下,承包人在工程合同价款中按规定列出税金,由投资人在工程价款中支付给承包人。在增值税下,同样是投资人拿出工程造价的11%(销项税)作为最高扣税额度,供承包人抵扣前端(购买材料/设备等)的进项税,剩余部分也就是应纳税额。因此,税赋都是投资人支付的,应纳税额的高低对于承包人没有直接影响。

  销项税对施工企业而言是可抵扣进项税的最高额度。当然该额度越高,施工企业可抵扣的额度就越大,出现应纳税额为负值的情况就越小。应纳税额出现负数,说明企业的一些进项税无法再抵扣,这些税就要施工企业来支付了,这是对施工企业的直接影响。

  3.对建材、运输、租赁服务等行业的影响

  建材销售、运输服务、机械租赁等行业,早于建筑业完成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工作,他们又都是建筑业的前端行业,因此,建筑业税对其前端行业没有直接的影响。在建筑业税改之前,建筑业是税的最终消费者,建筑业无法抵扣进项税,前端的所有税赋都进入为工程成本。为降低销售价格,前端行业更愿意采用简易计税法开具发票。

  “营改增”后,建筑业不再是税的最终消费者,施工企业需要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促使一些前端企业更多地采用一般计税法开具发票。

  4.对建设方(投资人)的影响

  “营改增”后对工程计税的影响主要提现在投资人身上。工程税款数额的变化也主要由投资人承担。由于不同的工程形式,在一般计税模式和简易计税模式下实际纳税额会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使应纳税额最少,是投资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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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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