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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西藏自治区城镇建设发展综述
日期:2008-12-22 来源:西藏新闻网 作者:马志德 我要评论()
城镇道路骨架基本形成 7地市所在地城镇基本形成了“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道路系统;县城所在地城镇基本形成了1至2条干路,部分县城完善了部分支路,城镇道路骨架基本形成。在气候较好的城镇,修建道路时都布置了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绿化带等绿化设施,形成了部分景观大道。在主干道路口,建成了一些反映高原风光、民族风格和民族风情的雕塑,丰富了城镇景观。道路电照工程设施比较齐全,路灯式样多样化,与内地城镇并无差别。 据自治区建设厅统计的数据表明,截至2006年底,全区城镇道路总长度约为424.59公里,其中, 拉萨市(含县城)道路长度为139.74公里;日喀则地区为104.43公里;山南地区为35.82公里;林芝地区为20.87公里;昌都地区为43.66公里;那曲地区为44.60公里;阿里地区为35.47公里。 城镇给排水管网四通八达 从1999年开始,县城以上城镇饮用水设施建设相继进行了一、二期工程,先后解决了水厂和管网配套设施,使我区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71.95%。截至2006年,全区县城以上城镇建成水厂77座,年供水总量达到11718.9万方/日,管网总长度为1327.28公里。其中,拉萨市(含县)建成水厂10座,年供水量为6452万方/日,管网长度为356.86公里;日喀则地区建成水厂18座,年供水量达1448万方/日,管网长度为150公里;山南地区建成水厂12座,年供水量达469.84万方/日,管网长度为103.32公里;林芝地区建成水厂8座,年供水量达4.23万方/日,管网长度为69.13公里;那曲地区建成水厂11座,年供水量达1.25万方/日,管网长度为46.11公里;昌都地区建成水厂11座,年供水量达2.37万方/日,管网长度为73.89公里;阿里地区建成水厂7座,年供水量达0.73万方/日,管网长度为20.1公里。另外还有部分县城以下建制镇和部分村庄开始集中供水,农牧民开始用上自来水。 西藏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从2000年开始,我区县城以上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进入高潮,截至2006年,全区城镇排水管道总长度达到395.26公里,基本完善了地市所在城镇的排水系统,部分县城建成了排水干管,基本解决了建成区的排水问题。 清洁能源进万家 过去,西藏城镇居民生活燃料和取暖燃料基本靠柴薪、草皮和牛粪,现在用上了干净、清洁的电能、太阳能和石油液化气,“新三样”替代了“老三样” ,居民告别了烟熏火燎的日子。 截至2006年底,全区共有各类液化气加气站100家,气体储存容量约6270立方米,各类气瓶约30万只。燃气行业已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气源多样化,买气加气十分方便,大城市还实行送气上门服务。用电能和太阳能取暖、烧水、做饭已十分普及。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热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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