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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独墅湖湿地公园一号桥及相关设施工程招标
[日期:2010-08-13]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苏州独墅湖湿地公园一号桥及相关设施工程
招标单位: 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规模: 1,00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工程地点: 独墅湖湿地公园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1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9-15 至 2010-12-31
报名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吴中区外企业需至吴中区建设局建筑管理处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单项合同造价在7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以2008年8月12日以后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0-8-12 上午 09:00 至 2010-8-18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8-18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8-18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年8月19日上年9:30至11:30时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地址)
(2)报名确认单;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书复印件;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年检记录);
(6)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吴中区外企业提供进吴中区资质核验验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
(7)资格预审文件原件通用本,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8)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叁个月内)】;
(9)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核)
(10)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在苏州设有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报名期限: 2010-8-12|2010-8-18
联 系 人: 周丽娟
联系电话: 0512-65981698
联系传真: 65981698
联系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8号1幢1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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