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为<<泉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2008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企业;投标人在石狮市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注册建造师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保证金为 30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三、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投标人可于2010 年 8 月 13 日至 2010 年 8 月19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前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机动窗口)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另计,均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87362639。
四、本项目不支持(支持或不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于 2010 年 9月1日 9: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卡,未能出示本工程交易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报名期限: |
2010-8-13|2010-8-19 |
联 系 人: |
小郭 |
联系电话: |
0595-87362639 |
联系传真: |
0595-87396039 |
联系地址: |
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自来水大厦三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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