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ZLM标段在距离张家口市区20公里内,具有正在使用的3000型以上(含3000型)沥青拌合设备(自有或租用均可,但必须提供产权或租赁协议书)。
近 5年内(2005年8月 1 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累计长度大于 20km 道路 绿化工程的施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1个标段投标(其中可对ZLH1、ZLH2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 ZLM标段投标人须登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应信息。未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的投标人须申领电子信用卡(已办理原“‘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电子信息卡”的投标人不再申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00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18号东山招待所525房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企业注册地公证机关或张家口市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沥青拌合设备发票或租赁协议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日期为2010 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张家口交通大酒店会议室(张家口市胜利北路80号甲)。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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