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1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2010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IC卡从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0年8月26日14时30分~15时00分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预审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邯郸市龙湖公园日晕广场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0年8月27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