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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机关及宿舍大院环境改造工程招标
[日期:2010-08-20]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粤财行[2009]328号、粤发改投资[2010]574号、穗国土建用字[1997]第416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人大机关及宿舍大院环境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代理单位: 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人大机关及宿舍大院环境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人: 全洁昌        联系电话:  020-3786639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文青        联系电话:1892239275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
    投诉电话: 020- 
三、建设地点:东山区中山一路64号及福今路7号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项目编号:2010-4777
标段招标内容:(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承包合同约定为准)广东省人大机关及宿舍大院环境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办公区、园区景观园林绿化工程及揽月亭等工程及附属工程和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增加项目工程。
规模:用地面积约38639㎡,绿化面积约4800㎡;总造价约:640万元 ;仿古建筑揽月亭1座约15㎡;造价约:5万元。
预计发包价:640万元
注:两个或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省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0年 8  月 19 日至2010年 9 月 8 日 11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0年 9 月 8 日,    9时30分至 11 时 00  分。
2. 开标时间:2010年 9 月  9 日 9   时  3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 楼  303   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报名条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园林古建筑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5、(1)园林古建筑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人员,或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只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
9、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一方的投标人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11、资格审查前,园林古建筑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其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1)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不需选择此项)。
   (2)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1)上述第2、3、4、5、7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     /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
报名期限: 2010-8-19|2010-9-8
联 系 人: 黄文青
联系电话: 1892239275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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