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申嘉湖杭高速公路德清段新市互通连接线禹越段绿化(二期)工程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园林工程-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浙江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申嘉湖杭高速公路德清段新市互通连接线禹越段绿化(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1-01-2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浙江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申嘉湖杭高速公路德清段新市互通连接线禹越段绿化(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浙江华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德清县分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申嘉湖杭高速公路德清段新市互通连接线禹越段绿化(二期)工程由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46号和德发改经基【2009】34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和补助,招标人为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申嘉湖杭高速公路德清段新市互通连接线总长9.55千米,其中本项目禹越段二期1.3千米。

  本次工程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工程主要内容为堆土、植树及种绿化工程。计划工期5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的资质,2007年12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20000平方米的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1月25日至2011年1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0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6:00时(注:29号放假一天),在德清县招投标中心(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县行政中心E楼二楼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572-8076663)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报名并在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武康镇中兴南路228号三楼301室,电话:0572-8076786)。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21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交至德清县招投标中心(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县行政中心E楼二楼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窗口)。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办妥德清县招投标中心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5.5 招标人定于2011年2月21日 9:30 时(北京时间),在德清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5.6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0日16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担保交付单位:德清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丰桥支行

  账    号:1205280409001014127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主体出具(不得由分公司、办事处或项目部等出具),否则无效(由基本账户汇出)。

  报名期限: 2011-1-25|2011-1-30 联 系 人: 张萍、沈佳 联系电话: 0572-8076786 联系传真: 0572-8076786 联系地址: 备 注:

编辑: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