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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利国镇境内104国道绿化工程(二期)Ⅳ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11-01-2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徐州利国镇境内104国道绿化工程(二期)Ⅳ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境内;

  (2)工程总投资:约700万元;

  (3)工程规模:长5公里,绿化面积约20万平方米;

  (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02月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标段号 标段划分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要求工期(日历天)

  1、 Ⅲ 磊庄路口至金磨山庄 约210 90

  2、 Ⅳ 金磨山庄至矿山路 约260 90

  3、 Ⅴ   马山村委会至江苏界牌 约280 90

  报名条件: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学历或职称专业为园林绿化。

  (6)不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8)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拟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近三年内必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10)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11)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2)必须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5.1本工程采用单因素评标办法

  5.2分值设定

  (一)商务标:                       100分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   -3分(扣分项)

  6、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单项工程注册登记表》(外地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结);

  (8)拟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近三年内必须承但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9)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证明;

  (11)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2)~(11)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2011年01月 31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铜山新区黄山路12号,徐州市铜山区行政审批中心北隔壁),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并于2011年 01月 24日09时至 01月30日17时30分(双休日除外)到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1年01月30日17时00分。

  8、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申请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9、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须在2010年01月31日16时投标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进账回执单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拾万元整。

  (3)无论任何理由,报名前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三日内由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以电汇方式全额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5)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6)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铜山农行翟山分理处;

  开户账号:249501040002022(农行最南边窗口);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业绩的现场考察情况进行预审。邀请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报名期限: 2011-1-24|2011-1-30 联 系 人: 周 红 联系电话: 0516-83509242 联系传真: 0516-83506481 联系地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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