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1-06-04 18:20:3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浏览次数:

  ‘九五'期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环境立法和执法取得进展,全民环境意识有较大提高。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取缔、关停了8.4万多家污染严重又没有治理前景的企业。环境保护投入逐年增长,占同期GDP的0.93%。以重点流域、地区、城市、海域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为突破口,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污染治理,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启动了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开始实行退耕还林(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开始实施。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国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九?五'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实现。

  2000年,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酸雨区范围和频率保持稳定;工业废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得到一定的控制;'三河三湖'水质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上有所改善,渤海近岸污染程度减轻,东海近岸污染略有加重;重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大都控制在轻度污染水平;全国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但全国城市空气污染依然严重,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仅占三分之一;地表水污染普遍,特别是流经城市的河段有机污染较重;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地下水受到点状或面状污染,水位下降,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编辑: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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