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6-04-17 08:00:00    作者: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来源: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浏览次数:

建城综函[2006]10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委、交通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市容委,重庆市市政委、交通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深圳市城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的重要一年,做好2006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为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现将《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参考。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六年二月六日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重要一年,做好2006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城市建设司2006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以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城市管理为重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城市为目标,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深入指导,促进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城市建设司2006年的工作要点是:

  一、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一)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工作。以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为重点,督促和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总结推广各地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经验,推动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进一步完善供水水质督察体系。

  (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尽快颁布城镇供热、公交、污水处理等行业的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对各地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中特许经营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引导和规范特许经营制度的组织实施。

  (三)开展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调研。对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三年来的情况,分行业进行调查,摸清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分析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健康发展。

  (四)加强理论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完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等重大课题的研究。研究市政公用事业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政策,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产权制度改革。

  (五)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城镇供热采暖补贴指导意见,制定《城镇供热价格管理办法》。推进城镇供热节能和供热计量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供热管网改造力度,改善供热质量。对各地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工作进行检查。

  二、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六)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继续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设施城乡统筹、区域发展工作,进一步增强城镇基础设施辐射农村的能力。

  (七)开发和推广适应现阶段村庄需求的供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技术和经济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帮助农村发展村镇基础设施,改善村镇人居环境质量。

  (八)研究园林城镇和风景旅游小城镇的建设。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小城镇园林绿化,开展创建园林城镇活动,加强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研究资源保护性移民和建设风景旅游小城镇的鼓励政策和补偿机制。

  (九)加强环卫行业管理,改善城乡环境。颁布《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白皮书)、《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和评估,促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垃圾焚烧处理情况进行调研,推进垃圾综合处理工作。做好重点流域、区域垃圾处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对各地实施十一五环境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城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抓好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和十五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的监管。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加强对城市自备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研究制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相关的技术政策和标准。

  三、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模式的转变

  (十一)调整和优化城镇建设投资结构。指导各地合理控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引导城镇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完善和配套现有设施,重点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的改造和建设、公共交通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全面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公交优先战略落实情况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公交优先周无车日活动。筹备召开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加强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的监督检查。配合油价形成机制改革,落实公交用油补贴政策。推行公交专用道、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组织抓好大型公共交通综合枢纽和场站建设以及快速公交系统(BRT)示范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畅通工程,积极开展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十三)加强城镇节约用水工作。以强制推行节水器具和推广再生水利用为重点,加大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城市水价改革。组织督察供水管网改造。总结推广北京市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经验。加强对城市再生水、雨水利用的规划、建设和设施运营的监管,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政策。抓好再生水利用四循环(公共建筑中水循环使用、生活小区再生水循环利用、城市再生水重复利用和区域污水处理再利用)的示范和推广。加强对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的核查,在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严格限制自备水源取水量。开展第三批节水型城市的考核验收工作。积极做好2006年国际水大会的相关筹备工作。

  (十四)推进城市照明节电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照明。继续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绿色照明十一五规划,制定颁布《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道路照明节能技术标准》,举办首届城市绿色照明展览会。

  (十五)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健康发展。认真总结《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五年来的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抓好示范,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向节水、节地、节约投资方向发展。抓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城市绿线管制制度的实施。加强城市中心区、城郊结合部和西部城市绿化建设。加强城市公园管理,保护古典园林和历史名园,提高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水平。完善激励机制,继续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示范作用,引导城市发展从扩张型、粗放型向集约型、生态型、效益型转变。

  四、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十六)抓好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完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十七)加强城镇供水安全体系建设。总结哈尔滨等城市停水事件的经验教训,研究针对水源污染的应急技术,尽快建立针对有机物、农药、重金属和致病微生物等四大类突发性污染的技术体系,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应用现代技术加强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

  (十八)组织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供应调研。重点对广东等省市和西气东输天然气供应安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分析问题,查找隐患,提出对策。

  (十九)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指导各地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配合油价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减负和运价形成机制工作,化解油价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严肃查处违规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的问题,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各方行为。

  (二十)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全国城市桥梁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各地建立城市桥梁检测评估、信息管理等制度,确保城市桥梁运行安全。

  (二十一)进一步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经验。扩大试点范围,规范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城市(城区)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建设。总结推广上海市的经验,将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相结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筹备召开全国城市管理工作会议。

  (二十二)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新形势要求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的体制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城市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比表彰活动。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抓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宣传贯彻,推动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和监管工作

  (二十三)做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宣贯工作。组织有关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意识,增强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

  (二十四)继续推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做好分类指导和管理,重点抓好后进单位的整治和提高。

  (二十五)继续做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争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景区总数达到100个以上。加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状况的监管和核查工作,重点查处破坏资源、违规建设的行为。

  (二十六)继续抓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加强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核工作。

  (二十七)研究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制度。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有关制度,规范风景名胜区经营行为。

  (二十八)继续加强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和保护监管工作。确保四川大熊猫栖息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成功。做好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审定工作。

  六、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抓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九)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为核心,组织机关干部进一步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推进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三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两手抓两同时的要求,结合业务工作,着重抓好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在各类奖项的评选和资质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守规则,严格执行纪律,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十一)加强行业文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广和完善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积极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加强对市政公用行业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指导,更好地为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服务。继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公交行业创建文明线路活动和文明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三十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尽快研究制定《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城镇供热价格管理办法》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的修改论证工作。修订《城市绿化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制定《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推动风景园林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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